各学院:
为贯彻落实《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做好2026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审核发放工作的通知》(附件1)有关要求,更好地服务困难毕业生就业创业,现就做好2026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审核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发放对象和标准
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对象为毕业学年内有就业意愿、积极求职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。发放标准:
1.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,标准为1000元/人;
2.特困人员毕业生,标准为1000元/人;
3.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,标准为1000元/人;
4.残疾人毕业生,标准为1000元/人;
5.零就业家庭毕业生,标准为1000元/人;
6.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,标准为600元/人。
毕业生只可按一种身份申领求职创业补贴。曾申领过我省一次性求职补贴(原“求职创业补贴”)的毕业生,进入下一阶段学习并再次毕业的,不再发放补贴。
二、申请拨付流程
落实“人社服务快办行动”要求,深入实行全程网办。毕业生于9月2日-9月27日期间,登录“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”(以下简称“信息网”)“求职创业补贴申请”模块(https://www.sdgxbys.cn/art/jysxbl/8a7ea68e8a2576fd018a631d5e140016.html),注册登录并填写提交相关信息和个人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承诺书。具体注册登录流程见附件2《求职补贴操作手册-学生用户》,按操作手册进行注册登录,填写相关信息。学校将于9月4日开始审批并将首次对比不成功情况反馈至各学院。
首次大数据比对未通过毕业生请依据附件1《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做好2026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审核发放工作的通知》中附件部分要求准备相关佐证材料并在审核期内提交,逾期不予办理。
请各学院充分通知到2026届毕业生,帮助毕业生提前了解各求职创业补贴政策并指导申请,主动摸清符合申报条件的毕业生基本信息,详细讲解求职创业补贴申请程序、时间节点和注意事项,加强跟踪指导,确保符合条件毕业生通知到位、熟悉流程、应知尽知。